温馨提示

  • 预约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办事指南及以下相关事项。
    一、申请人可预约全市9个出入境证件办证点10个工作日内办证服务,每天分为7个预约时段。预约系统每周二至周六,每天6时起开放第10个工作日的预约号源,每个时段的预约号提前3个小时放号。
    二、申请人须如实填写个人资料并确认填写内容是否正确,如资料不实,将无法受理。
    三、每人一号,预约时需要填写申请人本人信息,申请人可一次预约同时办理多种出入境证件(含签注),预约成功后,请携带相关申请资料,按照预约时间前往预约的办证地点办理并缴纳办证费用。预约成功后,如需要更改预约时间或地点的,请上网取消原预约并重新预约,未按时前往办理的预约作废。
    四、属于办理签注的,同一出入境证件上不能申请签发同一前往地的两个(含)有效签注,同时,申请人所申请签注的有效期不能超过所持证件的有效期,还要预留办证时间,否则,公安部门无法受理(如:申请办理赴港澳三个月签注的,《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须大于申请日期3个月加20天;申请办理赴港澳一年签注的,《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须大于申请日期1年加20天)。
    五、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单位意见(该证明格式可于珠海市公安局政务网http://ga.zhuhai.gov.cn/下载),所申请的证件种类、前往地、次数、时限须与单位出具的书面意见一致。
    六、同一公民不得同时持有两本以上(含两本)同类型有效出入境证件(含签注)。对于弄虚作假骗领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处理。
    七、出入境证件办理可自愿选择受理窗口或速递个人方式领取证件。若您和家人、朋友在办理出入境业务时,符合同一受理时间、同一证件类型、同一收件人、同一收件地址、同一联系电话的条件,可以享受五本以内证件同一邮件寄递的惠民措施。若出现某一证件需要进行调查核实等特殊情况,可能导致多个邮件寄递,建议您优先选择受理窗口领取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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