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内地居民预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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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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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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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受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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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申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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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信息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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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受理成功
温馨提示
预约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办事指南及以下相关事项。
一、申请人可预约全市9个出入境证件办证点10个工作日内办证服务,每天分为7个预约时段。预约系统每周二至周六,每天6时起开放第10个工作日的预约号源,每个时段的预约号提前3个小时放号。
二、申请人须如实填写个人资料并确认填写内容是否正确,如资料不实,将无法受理。
三、每人一号,预约时需要填写申请人本人信息,申请人可一次预约同时办理多种出入境证件(含签注),预约成功后,请携带相关申请资料,按照预约时间前往预约的办证地点办理并缴纳办证费用。预约成功后,如需要更改预约时间或地点的,请上网取消原预约并重新预约,未按时前往办理的预约作废。
四、属于办理签注的,同一出入境证件上不能申请签发同一前往地的两个(含)有效签注,同时,申请人所申请签注的有效期不能超过所持证件的有效期,还要预留办证时间,否则,公安部门无法受理(如:申请办理赴港澳三个月签注的,《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须大于申请日期3个月加20天;申请办理赴港澳一年签注的,《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须大于申请日期1年加20天)。
五、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单位意见(该证明格式可于珠海市公安局政务网http://ga.zhuhai.gov.cn/下载),所申请的证件种类、前往地、次数、时限须与单位出具的书面意见一致。
六、同一公民不得同时持有两本以上(含两本)同类型有效出入境证件(含签注)。对于弄虚作假骗领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处理。
接受
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