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
(一)珠海市户籍居民;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非珠海市户籍人员:
1.持有珠海签发的有效居住证人员;
2.中央各部委和省级人民政府的驻珠办事处人员;
3.因紧急公务,确需前往边境管理区的国家工作人员。
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单独签发证件,可与持证人偕行,但不得超过二人(未成年人须为珠海户籍居民或持有珠海签发的有效居住证人员)。
二、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42号)
三、申请事由
(一)参加科技、文化、体育交流或者业务培训、会议,从事考察、采访、创作等活动的;
(二)从事勘探、承包工程、劳务、生产技术合作或者贸易洽谈等活动的;
(三)应聘、调动、分配工作或者就医、就学的;
(四)探亲、访友、经商、旅游的;
(五)有其他正当事由必须前往的。
四、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就近到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为节约您的办证时间,请通过“珠海公安出入境”微信小程序预受理平台中“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模块,在线填写申请信息,也可提前下载或现场填写申请表。本人无法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五、申请材料
(一)提交《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
(二)提交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三)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在申领、换领、补领期间,须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偕行未满16周未成年人的,还须交验未成年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并提交复印件;
(五)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还须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原件以及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六)属申请对象第(二)项中第1类,交验珠海签发有效居住证,并提交复印件;属申请对象第(二)项中第2类和第3类人员,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开具的单位证明。
六、办理《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的区域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叶城县)、阿勒泰地区(青河县、富蕴县、福海具、阿勒泰市、布尔津县、哈巴河县、吉木乃县)、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县、额敏县、塔城市、裕民县、托里县)、伊犁地区(霍城县、察布查尔县、昭苏县)、哈密地区(哈察市、伊吾县、巴里坤县)、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县、奇台县)、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拉山口行政区、博乐市、温泉县)、阿克苏地区(温宿县、乌什县)、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乌恰县、阿合奇县、阿克陶县);
(二)西藏自治区:珠峰大本营、林芝地区(米林县、朗县,察隅县、墨脱县)、阿里地区(普兰县、扎达县、日土县、噶尔县)、山南地区(错那县、隆子县、洛扎县、浪卡子县)、日喀则地区(仲巴县、萨嘎县、聂拉木县、定日县、康马县、亚东县、岗巴县、定结县、吉隆县)
七、禁止办理情形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
八、证件有效期及次数
三个月多次往返
九、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办结
十、收费标准
根据公安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免收工本费。
十一、特别提醒
(一)非边境管理区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前往外省、自治区边境管理区的,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实行一人一证,并与《居民身份证》同时使用。
(二)《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可在珠海公安出入境预受理平台线上填写,也可登录珠海公安局官方网站、“珠海公安”微信公众号下载或在窗口领取。
(三)同时前往新疆、西藏两地的,须分别签发证件。
十一、咨询电话:12367。
珠海市公安局出入境与外国人事务管理支队
2024年7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
办理地点
办证点
珠海市民服务中心公安综合服务一厅
地址
香洲区迎宾北路3333号珠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三楼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
9路公交车到市民服务中心总站;
9、13、16、17、17A、55、B5等路公交车到市民服务中心北站
9、55、B10等公交车路市民广场东站
7、9路公交车到市民广场南站
吉大派出所受理点
香洲区吉大路69号
202、20、21、43、603、60、826-6、992、K10、K7等路
公交车到吉大公交总站
南屏受理点
香洲区南屏镇南湾北路33号
25、34、201、202、204、601、602、608等路
公交车到南屏街口
金湾市民服务中心公安业务综合大厅
金湾区三灶镇金鑫路137号A1座7楼
Z115、Z126、801等路公交车到市民中心东站
斗门分局出入境办证中心
斗门区井岸镇珠峰大道1236号
303、307、405、502、530、B37、B38、K6等路公交车
到作品壹号巴士站
高栏港分局平沙镇党群服务中心
金湾区平沙镇升平大道中336号
502、812路公交到平沙商贸中心站
高新政务服务中心
唐家湾镇港乐路1号大洲科技园1栋一楼
珠海(国家)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公安业务大厅
3、3A、10、66、
68、69等路公交车
到渔村巴士站
主办: 珠海市公安局 承办:珠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技术支持:珠海市新德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2013 珠海市公安局 粤ICP备 05026844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0161号 网站标识码:4404000049
联系我们
12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