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二、申请条件:港澳居民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其他证件在内地遗失、损毁或者失效需要返回港澳的。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申请表》一份,申请表贴上申请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二)能够证明申请人为港澳居民身份的有关证件;证件过期、损坏者须提供原证件。
(三) 补办出境证件申请书。
(四)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除申请表外均需核原件留复印件(用A4纸复);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表格;申请人须亲自交表,并回答有关问题。
三、受理时间:工作日周一到周五 上午9:00 - 12:00、下午2:00 - 6:00
四、、受理地点:香洲香华路493号(即体育中心南门对面)
五、办理流程:受理-审批-制证-发证
六、咨询电话:12367
主办: 珠海市公安局 承办:珠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技术支持:珠海市新德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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